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根據(jù)《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中的《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本教材。
全書共分為緒論、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訴訟法和勞動法等章節(jié)。突出了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目的,每章一練能夠幫助學生鞏固基礎知識。書中配有知識庫和小錦囊等,形式新穎,生動活潑,具有實用性和指導性的特點。
本書不僅適合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德育課教學使用,也可以作為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關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參考書。
上訴一般是指一審判決下達后,生效之前,當事人不服判決,向上一級法院提起訴訟的過程。
申訴是當事人等在案件的訴訟程序已經(jīng)結束,法院的裁判已經(jīng)生效并執(zhí)行后的請求,不意味著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開始,不必然引起再審程序,也不能停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申訴只有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某種情形,才會引起再審程序,法院才應當重新審判。
區(qū)別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上訴針對的是對一審的判決不服,在規(guī)定的上訴時間內進行的;而申訴針對的是生效的判決。
第二點,時間上不同。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上訴須在規(guī)定的15天之內進行;申訴的時間則是從判決生效之日起2年之內。
第三點,上訴和申訴所需具備的條件也不同。只要對一審判決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訴;而申訴就必須具備有,判決所依據(jù)的事實不清楚、證據(jù)不充分、審理的程序違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行為等條件。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zhí)行過程中,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裁判的一種。裁定是解決訴訟進行中的程序問題,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間裁判。例如關于延期執(zhí)行的裁定。小部分是終局裁判、實體裁判。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執(zhí)行過程中的減刑裁定。
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終結時就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裁判的一種。是法院行使審判權的體現(xiàn)。依案件性質,有民事判決和刑事判決之分。民事判決在于解決雙方當事人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爭執(zhí)。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刑、如何處刑以及刑罰的執(zhí)行方法等問題。
裁定、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過程中,根據(jù)案件事實和法律對各類案件的審理結果和審理案件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種問題作出的結論和決定。但二者的適用是有嚴格區(qū)別的:(1)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就實體所作的決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zhí)行過程中就訴訟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2)適用范圍不同。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罰、如何處罰以及刑罰的執(zhí)行方法等問題;民事判決在于解決雙方當事人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爭執(zhí)。刑事裁定主要適用:①駁回自訴。②駁回上訴或抗訴。③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④停止執(zhí)行死刑。⑤依法應予減刑或假釋等。民事裁定則適用于:①回起訴。②關于訴訟保全和先行給付。③準予或者不準予撤銷。④中止或者終結訴訟。⑤補正判決書中的失誤。⑥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而裁定則可書面或口頭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審理、傳喚未到庭的證人。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等可以制作口頭裁定。但必須將口頭裁定記入筆錄。(4)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條件和時間不同。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5日。在此期間內不上訴和不抗訴的,在期滿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第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不準上訴。民事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民事裁定為10日。我國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不準上訴。宣布后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人民檢議院 只是在行政訴訟中才會出現(xiàn),是監(jiān)督行政訴訟程序的一個機構,具體的概念和內容,我也不太清楚,留給下面人回答吧
法學體系中的四大類分支學科
1理論法學
即:從總的方面探求法學研究對象的各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和基本規(guī)律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理論法學主要不是從認識論的角度劃分出來的結果,而是依據(jù)法學的研究對象和方法劃分出來的。那些研究對象比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論分析的分支學科基本都可列為理論法學,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學。如果一國法學體系中不設綜合法學這個大的部類,那諸如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等也可視為理論法學。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于理論研究的也可列為理論法學。
2應用法學
即:旨在直接服務法律實際生活、幫助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應用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法律實際生活中的經(jīng)驗材料,其比之理論法學更具有實踐性,它是理論法學的具體化,也是理論法學的資料淵源。但應用法學并非沒有理論,其產(chǎn)生的理論不是用來起跨學科的普遍指導作用,而是為解決本應用學科的實際問題服務的。應用法學的代表性學科是各種部門法學,如憲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程序法學等等,有關法律實務的分支學科,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于解決實踐問題的分支學科也可列入應用法學。
3歷史法學
即:專門研究法、法的現(xiàn)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中的歷史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歷史法學之所以作為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專門的類別,主要因為它既包括理論內容(即論從史出),也包括應用內容(即古為今用、推陳出新)。歷史法學主要研究歷史上不同國家、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實質、內容、形式、特點及其產(chǎn)生、發(fā)展、消亡的規(guī)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學、中外法律思想史學、法學史學。
4綜合法學
即:具有相當大的跨越性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綜合法學有兩個顯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對象跨越多種甚至各種法學分支學科;其二,理論、應用和歷史不是各有側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學總論或概論之類是典型的綜合法學。同時也包括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
今天,我旁聽了模擬庭審,受到很大的教育。
曾在天津某銀行上班的李某通過某班班長呂某獲取多名同學身份證復印件等個人信息,開通多張信用卡,并惡意透支,非法獲取五萬余元。庭審最終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呂某無罪。
法律永遠是公正嚴肅的。它捍衛(wèi)著公民的權利,維護著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規(guī)定的方圓。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每個人都要在法律所限定的范圍內行事,不可越雷池半步。李某憑借獲得的學生信息,心生邪念,惡意透支,走上了歧途。通過李某,我們是不是受到一些教育呢?我們慢慢地了解社會,最終走向社會。離開了父母,離開了老師。在社會上唯一能夠約束我們的就是自己。我們要用辛勤的汗水澆灌自己的生活,不可不勞而獲??傊?,人間正道是滄桑。
學習法律,莫貪小利。呂某,身為班長,為了獲得李某給予的好處,擅自把同學的信息透露給陌生人。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呂同學雖沒有構成犯罪,但客觀上對李某的犯罪行為起了輔助作用。從呂同學的身上,我們是不是應該吸取一些教訓呢?不要貪圖小恩小利,更不要把自己和其他人的個人信息透露給陌生人。
信用卡的確給大學生帶來了便利。但它似一把雙刃劍,在帶來好處的同時,也給學生們帶來了很大負面影響,并且許多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獲得非法利益,給同學們造成了物質和精神上的損失。
作為大學生,我們應該謹慎小心,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識,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走人間正路,過幸福生活,建和諧校園。
民法的概念及特征: 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即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甚至可以是政府機構)因從事民事活動而產(chǎn)生的社會關系,才由民法調整。 民法是現(xiàn)代國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指一定社會調整特定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
在私有制社會里,財產(chǎn)關系、人身關系一般都發(fā)生在私人之間,民法的作用在于保護私人利益,所以民法又被稱為“私法”。在一些資本主義國家里,除民法典外,又為商人從事商業(yè)活動制訂了商法典,在那里,民法的涵義則限于商法以外的私法。
民法原是大陸法系的用語,英美法系諸國法律文獻用民法一詞往往是專指“大陸法”而言;但有時也指私法,或指商法以外的私法。在實行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的國家,沒有“公法”和“私法”之分,認為民法不是私法。
民法,就其任務來說,是規(guī)定權利主體有無權利、義務的法律,因此是實體法,而不是程序法;就其適用范圍來說,是施行于一國范圍內的法律,因此是國內法,而不是國際法;就其效力來說,是全國范圍內主體間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別法。 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民法有實質意義與形式意義之分 我國的民事立法上,確立了以下幾項民法的基本原則: (一) 平等原則 (二) 自愿原則 (三) 公平原則 (四) 誠實信用原則 (五) 守法原則 (六) 公序良俗原則 邀約邀請的種類:1、電話邀約:最常用的方式。
2、面對面邀約:也稱自然邀約。 3、電子郵件、網(wǎng)上聯(lián)絡、短信息、傳真邀約:適用于遠距離的朋友。
行政法的特征及含義:1.行政法的概念 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jiān)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之間發(fā)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fā)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它由規(guī)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guī)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guī)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guī)范行政權監(jiān)督的行政監(jiān)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
某重心是控制和規(guī)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作為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行政關系主要包括四類:(1)行政管理關系。
即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等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行政相對人之間發(fā)生的各種關系。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形成的行政管理關系,是行政關系中的主要部分。
行政主體的大量行政行為,如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對人為對象實施的,從而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產(chǎn)生行政關系。(2)行政法制監(jiān)督關系。
即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在對行政主體及其公務人員進行監(jiān)督時發(fā)生的各種關系。所謂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是指根據(jù)憲法和法律授權,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對行政職權行使者及其所實施的行政行為進行法制監(jiān)督的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司法機關、行政監(jiān)察機關等。
(3)行政救濟關系。即行政相對人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行政主體做出的行政行為的侵犯,向行政救濟主體申請救濟,行政救濟主體對其申請予以審查,做出向相對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濟的決定而發(fā)生的各種關系。
所謂行政救濟主體,是指法律授權其受理行政相對人申訴、控告、檢舉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國家機關。主要包括受理申訴、控告、檢舉的信訪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機關,以及受理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
(4)內部行政關系。即行政主體內部發(fā)生的各種關系,包括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平行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行政機關與其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之間的關系,行政機關與國家公務員之間的關系,行政機關與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之間的關系,行政機關與其委托行使某種行政職權的組織的關系等等。
在上述四種行政關系中,行政管理關系是最基本的行政關系,行政法制監(jiān)督關系和行政救濟關系是由行政管理關系派生的關系,而內部行政關系則是從屬于行政管理關系的一種關系,是行政管理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行政主體單方面內部的關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沒有統(tǒng)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tǒng)一法典。
行政法散見于層次不同、名目繁多、種類不一、數(shù)量可觀的各類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權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規(guī)范。
重要的綜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國和國外主要有: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開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由于現(xiàn)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因此,這就決定了各個領域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均需要行政法調整,現(xiàn)代行政法適用的領域更加廣泛,內容也更加豐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 與其他部門法由于社會生活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作為。
我國刑罰的種類分為主刑好附加刑兩大類。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五種。主刑只能獨立運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chǎn)三種。附加刑既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又可以獨立適用。
刑事責任的年齡規(guī)定: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放火、販賣毒品、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不滿14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對于不滿16周歲的人犯罪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凡是不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包括憲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和行政違法行為幾類)
對社會危害性不大,情節(jié)輕微,沒有觸犯刑法,只是違反了刑法以為得法律、法規(guī)的,是一般違法行為。
所謂犯罪,是指違法情節(jié)嚴重,對社會危害很大、觸犯刑法并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不知LZ想了解哪方面啊,就隨便說了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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