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欄式明細賬每月合計用藍字或藍黑字,借或貸用藍字或藍黑字,不用紅字。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條第四、五款對書寫顏色的要求如下:
(四)登記帳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帳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五)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帳:
1.按照紅字沖帳的記帳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帳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帳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除上述列出的用紅字外,還需要用到紅字筆的有:
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
(一)登記帳簿時發(fā)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
(二)結帳時,應當結出每個帳戶的期末余額。需要結出當月發(fā)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并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需要結出本年累計發(fā)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字樣,并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fā)生額。全年累計發(fā)生額下面應當通欄劃雙紅線。
會計賬簿中,紅字顏色是不能亂用的,除上述規(guī)定外,一律不得使用紅字筆。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2.6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