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guī)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fā)放貸款,并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2、企業(yè)購房房貸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房貸下來以后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長期借款
每月還房貸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負債類科目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
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yè)按當前市場條件發(fā)放的貸款,應按發(fā)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一般企業(yè)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
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xù)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
企業(yè)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yè)發(fā)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發(fā)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并轉銷以后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同時: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
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房產稅會計分錄
計算時:
借: 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施工企業(yè)房產稅應納稅款,通過“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科目進行核算。
該科目貸方反映企業(yè)應交納的房產稅,
借方反映企業(yè)實際已經繳納的房產稅,
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yè)應繳而未繳的房產稅。
月份終了,企業(yè)計算出按規(guī)定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的納稅期限繳納房產稅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長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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