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制要求 保險銷售人員向投保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及投保人作出明確肯定答復時,保險銷售人員與投保人應在錄像中同框展示。
保險銷售從的有效身份證明、投保相關文件資料名稱、投保人的簽名及抄錄的風險提示語句等內容,應在錄像中清晰可辨。 文件制作 現(xiàn)場同步錄音錄像應按保單逐份錄制,每份保單的錄音錄像應一次性錄制完成并生成獨立的錄音錄像文件。
對同一投保人同時銷售多份保單的,可合并生成一份錄音錄像文件,相同用語可以只錄制一次。 自助終端 利用自助終端等設備進行銷售時,應突出提示“如有銷售人員營銷推介,應停止自助終端購買操作”,由消費者點擊確認。
整改要求 保險公司、銀行類保險兼業(yè)代理在質檢中發(fā)現(xiàn)視聽資料不合規(guī)時,應進行補錄,并在補錄后再次進行質檢。
一、主要法律依據(j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 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jù),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合法性】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jù)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真實性】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jù),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三)有其他證據(jù)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關聯(lián)性】 二、錄音的證據(jù)效力 依據(jù)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錄音需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具備《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的證據(jù)效力: (一)錄音手段合法 錄音手段合法,即錄音具備合法性。 依據(jù)司法解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取得的錄音錄像,不能作為證據(jù)。
例如,集合親友到丈夫情婦家中,拍攝到丈夫及情婦的裸體性愛錄像,是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該錄像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又如,主人在自家客廳內安裝監(jiān)控設備,將保姆的虐待小孩的行為拍攝下來,此證據(jù)是主人在自家客廳內安裝監(jiān)控,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也未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監(jiān)控所錄得的錄像有證據(jù)效力。
問:偷錄偷拍的資料可以作為證據(jù)嗎?答:可以。部分當事人會擔心偷錄的錄音錄像提交給法庭后,法官會不予采納。
其實偷錄的錄音證據(jù),只要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取得,是可以被法庭采納的。 (二)錄音無疑點 錄音無疑點,即具備真實性,指當事人提交的錄音未被剪接、編輯或者偽造。
若對方當事人對真實性有異議,可以由對方當事人申請作相關的司法鑒定。 (三)錄音有其他證據(jù)佐證 即錄音錄像有強烈的關聯(lián)性,能與其他證據(jù)結合,形成完整、統(tǒng)一指向的證據(jù)鏈。
先說明,這里的錄音取證特指專為準備民事訴訟而進行的偷錄。
因為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jù)提交法庭。但在現(xiàn)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
為此,希望與大家探討一下有關錄音證據(jù)的取證技巧問題,特別歡迎有經(jīng)驗的朋友發(fā)表意見。 一、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盡早進行。
這是因為越是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而在交涉幾次后,對方往往會從有利自身的角度進行敘述,或者在咨詢專業(yè)人士后,持防備態(tài)度。
地點的選擇,也非常重要,應該盡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干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二、錄音器材 盡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設備。
采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另外,電話錄音一般不如現(xiàn)場錄音效果好,而且這不光是錄音質量的問題,根據(jù)本人經(jīng)驗,在談話出現(xiàn)分歧時,取證對象如果不想繼續(xù)的話,可能會把電話掛斷,而在當面談話時,即使出現(xiàn)一些爭論也能夠繼續(xù)。
三、取證前的準備工作 歸納一下準備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對談話內容作好準備,包括事先考慮好對方可能的態(tài)度,應該如何誘導對方表態(tài)等。
至于是否要事先約見,則應根據(jù)情況而定,徑直上門容易獲得“攻其不備”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況,如被對方拒絕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談話被中斷。 四、談話方式 既然是偷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對象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tài)、語氣都要自然。
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 以下是本人總結的幾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jié): (1)談話過程中交代一下時間、和談話者的身份。
在交談時盡量用全名稱呼而不是用老張、王經(jīng)理或你們公司等。 (2)注意與其它證據(jù)的內容相互印證,因為有其他證據(jù)佐證是錄音證據(jù)被采信的條件。
(3)談話內容不要涉及與案情無關的個人隱私或商業(yè)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挾口吻,否則可能會被指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著眼于事實的敘述,不必糾纏于法律責任的爭論。
(5)注意控制談話時間,能說到要點即可。 五、有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jù)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zhèn)危⒔Y合本案的其他證據(jù),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 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jù),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jù)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shù)淖C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jù),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jié)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jù)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xiàn)場的勘驗筆錄。 。
你可以用廣角鏡頭拍攝
廣角數(shù)碼相機的鏡頭焦距很短,視角較寬,而景深卻很深,比較適合拍攝較大場景的照片,如建筑、風景等題材。
廣角鏡頭就是用來拍廣角照片的.
怎樣使用廣角鏡頭
廣角攝影就是使用廣角鏡頭拍攝。廣角鏡頭的視場角(簡稱視角)成過45度。45度即已知膠片片幅所用的標準或正常鏡頭的大致視角。在任何片幅內,廣角鏡頭總是短于正常焦距。這類鏡頭的成像比正常像小,隨之所包含的景物也增加。景物的大小與焦距的長短成正比:一個鏡頭具有另一個鏡頭的1/2焦距,則放大倍率也只有1/2之大。視場覆蓋的增加成反比:焦距減半,則視場的大小加倍。
中廣角鏡頭用于新聞攝影、報道和其他狹窄環(huán)境下的攝影中。它也可用于拍攝大的團體照片。廣角鏡頭各檔光圈與正常焦距相比具有更大的景深,這點對快速抓拍和精確調焦不太可能的情況下特別有用。這些鏡頭與正常鏡頭相比,在透視再現(xiàn)上有些夸大,當被攝體離照相機很近或傾斜拍攝時,這種情況尤其明顯。透視夸大使靠近畫格邊緣的垂直線和球形物體變形,這種畸變隨著焦距的縮短而越來越明顯,故拍攝時應特別注意保持照相機的水平位置。
特寬的廣角鏡頭,如視角在120度之內的,會在邊緣部分發(fā)生嚴重畸變,特別當照相機的膠片平面與被攝體不平行時尤甚。特寬廣角鏡頭即使在大光圈時也有足夠的景深,有時景深如此之大使調焦沒有必要。這類鏡頭用于廣告插圖、建筑攝影以及一般攝影者作為特殊效果鏡頭之用。
設備方面要有三腳架,一個廣角鏡頭一個長焦鏡頭,鏡頭的最大光圈越大越好
相機設置方面:如果是好單反機身,就設置高感光度,根據(jù)燈光亮度設置到1000,也可以更高,根據(jù)機身決定,因為拍攝舞臺用閃光燈的話會破壞氣氛。而且大合唱的場面比較大,機身閃光燈打的范圍有限,外置閃光燈的話最好設置到自動狀態(tài)。拍大合唱的全景要求一定的景深,光圈就不能太大,最大用到5.6,如果光線很好就可以用到8甚至更高。如果拍特寫就用最大的光圈來虛化背景。拍攝模式選擇為光圈優(yōu)先,然后試拍幾張看看,如果快門速度低于60/1秒,那就需要設置更高的感光度了。
拍攝的時候最好用raw格式,這樣即使曝光有些不足,也可以在軟件里邊調整過來,而且可以在軟件設置自動色調,幫助你后期處理出色彩正常的圖片。
白平衡也需要設置,先放到自動白平衡狀態(tài)拍幾張,如果感覺色調正常就用自動白平衡,如果色調不正常就使用其它的白平衡,有必要的情況下要自定義白平衡了。
如果你用的是卡片機,那就放到自動擋上拍吧,因為機型不一樣,效果也不一樣,這里不好說。當然效果也不好說,肯定不如單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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